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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丨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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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是什么罪

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了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情形。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构成犯罪。但是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数量较大”均没有规定。考虑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要比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幼苗社会危害性大,其入罪门槛应该低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入罪门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罂粟幼苗5000株以上、幼苗五万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为非法种植罂粟和立案追诉数量标准的10倍。同理,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罂粟和种子的立案追诉数量亦高于播种罂粟和需的种子数量。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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