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丨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有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一般会被判处拘役。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来确定。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一般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危险驾驶行为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有其他情节的,结合具体案情确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找律师咨询,中国辩护人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