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口头传唤时有什么权利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唤嫌疑人时,被传唤人的权利包括要求传唤人出示相关证据、保障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对于案件的侦查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发展。但是被口头传唤时有什么权利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被口头传唤时有什么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唤嫌疑人时,被传唤人的权利包括要求传唤人出示相关证据、保障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口头传唤的情况
口头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却在刑事诉讼当中进程被使用到。如果被传唤人不及时到案的话,在经过相应的批准手续后,可以对其强制传唤。
1、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2、《刑事诉讼法》第119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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