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审判程序都是什么样的丨1、开庭阶段;2、法庭调查阶段;3、法庭辩论阶段;4、被告人陈述;5、评议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九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
刑事诉讼是我们常常在生活中会使用到的一种诉讼方式,它是指审判、法院、检查、等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那么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都是什么样的
1、开庭阶段;2、法庭调查阶段;3、法庭辩论阶段;4、被告人陈述;5、评议阶段。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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