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回避谁决定丨审判长、审判员由本院院长决定。前提:院长没有为本案的审判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丨《刑事诉讼》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
有很多的刑事案件,在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犯罪嫌疑人和审判人员是亲属关系或者朋友关系,在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回避的,那么这个回避的决定是由谁做出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回避谁决定
审判长、审判员由本院院长决定。前提:院长没有为本案的审判人员。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有一些审理案件的人员和犯罪嫌疑人是熟悉的,我们需要在这个时候申请回避,如果是法院里面的审判长、审判员应该由院长作出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