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妇女起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被告人王某甲,男,1969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2211969********,汉族,初中文化,**酒店厨师,户籍在上海市闵行区**镇**村**组**号,暂住上海市**路**弄**号**室。2015年5月2……
妇女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遭到陌生男人的强制猥亵,一旦妇女有遇到类似的行为,应该要通过法律来起诉自己,请法律来处罚强制猥亵自己的人,让对方受到该有的惩罚。那么,强制猥亵妇女起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中国辩护人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强制猥亵妇女起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被告人王某甲,男,1969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2211969********,汉族,初中文化,**酒店厨师,户籍在上海市闵行区**镇**村**组**号,暂住上海市**路**弄**号**室。2015年5月22日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由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4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七天,同年6月3日经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15年6月2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7月2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同年7月1日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王某甲对本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5月20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甲在本市**路**号**室内,趁被害人冉某某酒醉无力反抗之机,躺到床上从背后抱住冉某某,然后将手伸进冉某某衣服内抚摸其乳房和阴部。后冉某某报警。
次日,被告人王某甲接公安人员电话传唤后自动投案,基本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害人冉某某陈述、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当天因酒醉无力反抗,遭被告人王某甲强吻和搂抱,后在**路**号**室内的床上遭王某甲猥亵。
2、证人刘某某、王某乙、陶某某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当天王某甲一直对冉某某有非份举动;王某乙另证实在**路**号**室内目睹王某甲躺到冉某某身边并用手搂住冉某某。
3、被告人王某甲供述,其供述案发当日趁冉某某酒醉对其进行猥亵。
4、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制作的《受案登记表》和出具的《工作情况》,证实本案的案发情况和王某甲的到案经过。
5、被告人王某甲的户籍资料,证实其身份情况。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甲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沈*颖
年月日
附:1、被告人王某甲现羁押于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
2、侦查卷宗二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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