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丨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制作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制作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为过失。关于怎么样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制作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方面为过失。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法组织出售血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罪均属于违反国家血液、血液制品管理的犯罪行为,主要区别表现在如下方面:
1、从客观要件看,本罪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属于危险犯,其行为主体为实行者;而非法组织出售血罪则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售血液的行为,属于行为犯,其行为主体为组织者。
2、从犯罪对象而言,本罪侵犯的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而非法组织出售血罪的对象只有血液
3、从主观的内容而言,本罪是明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或者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而非法组织出售血罪则是明知组织他人出出售血液之行为非法。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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