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犯罪财产刑怎么算丨职务犯罪的财产刑有没收财产和处罚金两种,如果没收财产的,是没收所有或者部分财产,而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
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是比较多的,职务犯罪一般是由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检察院侦查结束后,有犯罪事实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职务犯罪财产刑如何计算?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职务犯罪财产刑怎么算
职务犯罪的财产刑有没收财产和处罚金两种,如果没收财产的,是没收所有或者部分财产,而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1)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中的财产刑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如果没收财产的,是没收犯罪分子所有或者部分财产,而处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中国辩护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