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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案是否将判刑

马某1年前因为寻衅滋事被判了3年缓期5年。在缓期还没有过,又和2个人把一个人打了,虽然不严重,但是法院说犯一点事就要把这3年执行。被害人已经不追究了。为什么还要判他呢。律师解答: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该撤销缓刑。打人打了,如果不造成轻伤以上结果,不……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案是否将判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案的案例

马某1年前因为寻衅滋事被判了3年缓期5年。在缓期还没有过,又和2个人把一个人打了,虽然不严重,但是法院说犯一点事就要把这3年执行。被害人已经不追究了。为什么还要判他呢。

律师解答: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该撤销缓刑。打人打了,如果不造成轻伤以上结果,不构成犯罪的。不应该撤销缓刑的。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考验期: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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