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丨1、寻衅滋事罪,不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而是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包括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
寻衅滋事罪,不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而是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包括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关于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
1、寻衅滋事罪,不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而是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包括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