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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金额少写一个零是诈骗吗

借条金额少写一个零是诈骗吗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如果是不小心写少一个零,并且借款人承认的,不属于诈骗,如果是故意少写一个零,并且不承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借款的,就会构成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

借条金额少写一个零是诈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的,借条要载明借款的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等的内容,那么借条金额少写一个零是不是属于诈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借条金额少写一个零是诈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如果是不小心写少一个零,并且借款人承认的,不属于诈骗,如果是故意少写一个零,并且不承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借款的,就会构成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如果是不小心写少一个零,并且借款人承认的,不属于诈骗,如果是故意少写一个零,并且不承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借款的,就会构成诈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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