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诈骗罪怎么认定丨不是故意便不是诈骗,凡是诈骗罪都是主观恶意的。法律上界定构成要件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诈骗……
诈骗的事情相信大家都有接触过,经常遇到的就是电信诈骗和金融诈骗了。诈骗罪一般是存在主观上的恶意行为,以骗取财产为目的,那么恶意诈骗罪怎么认定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恶意诈骗罪怎么认定
不是故意便不是诈骗,凡是诈骗罪都是主观恶意的。法律上界定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但是诈骗多少公私财物才构成“数额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可由司法机关依据各地具体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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