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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富二代开宝马偷青蟹解馋,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

于几名富二代开宝-马偷青蟹解馋警方在事发路段监控视频中发现,当时有一黑一白两辆轿车连同数名男青年曾出现在养殖场附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监控显示,这两辆车最后出现的地点在新河镇山西街一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我不缺钱,也根本瞧不上这些偷来的东西,只是感觉……

几名富二代开宝马偷青蟹解馋,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近日来,一则开宝-马偷青蟹解馋的社会新闻在互联网引爆热议,一家青蟹养殖场的老板颜先生向派出所打来报警电话,称养殖场里遭了贼,小偷偷完螃蟹跳上车就溜得没影了,为何有钱的人要去盗窃呢?团伙盗窃怎么处罚?接下来由中国辩护人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几名富二代开宝-马偷青蟹解馋,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于几名富二代开宝-马偷青蟹解馋

警方在事发路段监控视频中发现,当时有一黑一白两辆轿车连同数名男青年曾出现在养殖场附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监控显示,这两辆车最后出现的地点在新河镇山西街一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我不缺钱,也根本瞧不上这些偷来的东西,只是感觉偷螃蟹可以尝个鲜又很刺激……”6月14日上午,因涉嫌盗窃被关押在台州温岭拘留所里的张某低头对民警说。随后,民警又在台州路桥抓获嫌疑人徐某,并在其车上发现了用于偷窃青蟹的网兜。右边的白色宝-马就是嫌疑人当晚作案时的车辆在嫌疑人的车后备厢里,民警查获捞螃蟹用的网兜。

让张某没想到的是,因为嘴馋,他和4名同为“吃货”的“富二代”朋友付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代价。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

根据法条规定,同伙盗窃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同伙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同伙盗窃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同伙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同伙盗窃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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