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下发不予起诉决定书受害人怎么办丨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
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终止诉讼而不交付法院审判的处分决定。如果刑事案件有受害人的,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发送不起诉决定书给受害人,那么,检察院下发不予起诉决定书受害人怎么办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检察院下发不予起诉决定书受害人怎么办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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