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法官必须独任制吗丨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由数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但有些案件如果案情比较简单的,可以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以提高司法效率,那么小额诉讼法官一定要独任制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小额诉讼法官必须独任制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有什么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如果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就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由多名审判员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