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能否上诉丨关于按照规定刑事终止审理裁定能否上诉的问题,终止审理的案件不可以抗诉。法律规定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
在刑事诉讼审理之后已经裁定了,等于该案件也就终止审理了,面对这个审理的结果可能有些当事人是不能够接受,于是就打算进一步的上诉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已经终止审理能否上诉也很关键。下面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能否上诉
关于按照规定刑事终止审理裁定能否上诉的问题,终止审理的案件不可以抗诉。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对于审理的结果不满意,认为自己是能够符合上诉的资格可以跟律师商量下能否上诉。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要进行上诉但并不清楚上诉要求,应该来中国辩护人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