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何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采纳,当事人还能上诉吗?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文。管辖权异议被采纳能上诉吗丨管辖权异议被采纳一般情况下不能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
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何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采纳,当事人还能上诉吗?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文。
管辖权异议被采纳能上诉吗
管辖权异议被采纳一般情况下不能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
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查范围
由于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采取行政化的模式,在实践中引起另外一个争议比较多的问题,即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理论界存在着三种争议观点;一是只能进行形式审理,二是应当进行实体审理,三是折衷观点,以形式审理为主,实体审理为辅。管辖是由案件的纠纷性质决定的,对其性质的界定就成为异议是否成立的关键。事实上,案件的性质总是与其内容相连的,单从表面审查,很难保证其准确性。但是,由于我国对异议审查的模式是行政化模式,在没有开庭审理、也不举行听证的情况下,缺少了当事人的参与,法院只能依据异议人提交的异议申请和起诉的相关材料进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对实体进行审理,其合法性自然会遭到质疑。一旦对实体有所裁判,即会被认为未审先裁,违反了诉讼程序。 对于简单的案件,只进行形式审理是可以判断其纠纷性质的,但是对于复杂的案件,只进行形式审理是不够的。比如在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合同名称与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不符的情况,法官在审查异议的过程当中,便面临两难的境地,若不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审查,很难对合同进行准确定性,一旦依合同权利义务确定合同性质,又被认为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查和处理方法。不管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结果同意还是不同意,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