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和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丨1、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的,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2)本院具有管辖权;(3)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4)控告、申诉材料符合受理要求。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
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的,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本院具有管辖权;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关于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和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和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1、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的,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
(2)本院具有管辖权;
(3)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控告、申诉材料符合受理要求。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二条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申诉流程
(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
证据进行补充调查。
(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或《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应公开宣布,并制作宣布笔录。
(四)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的,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本院具有管辖权;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