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丨可以向办案法官提出,他会将申请提交院长决定,也可以直接邮寄给院长。《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
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如果需要回避的就要遵守相关的回避制度,那么,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规定来进行办理,才能知道知道其中是怎么回事。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
可以向办案法官提出,他会将申请提交院长决定,也可以直接邮寄给院长。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的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需要进行申请的人就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才能更好的进行申请法官回避,并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