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刑事诉讼指南
  5. 刑事诉讼期间

申诉及其审查处理

一、什么是刑事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

申诉及其审查处理申诉和上诉都是法律赋予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救济措施,当事人不服法院的判决结果时,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如果检察机关受理申诉,认为需要再审的,会对案件进行再审,那么申诉及其审查处理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申诉怎么处理

审查处理申诉的主体: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法院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法院及其上一级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法院申诉的,上级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法院提出。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申诉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两级申诉原则: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上一级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法院重新审判的理由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三、刑事案件申诉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西牛游子猢狲”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xssszn/xsssqj/76985.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