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刑事文书
  5. 判决书

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包括哪些

(一)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1.由本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庭移送的执行案件;2.二审人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有履行内容,负……

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包括哪些人民法院独立地行使执行权,是通过具体的执行机构和人员进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执行工作实践,各级人民法院执行组织的职权范围是:

(一)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1.由本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庭移送的执行案件;

2.二审人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

3.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

4.公证机关作出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

5.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对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也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6.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7.上级人民法院交办执行的案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执行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1.由本院作为一审作出的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

2.高级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

3.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案件;

4.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的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

5.上级法院交办的执行案件;

6.专利纠纷案件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统一管理、协调地区的执行工作……

(三)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1.由本院作为一审作出的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有履行内容,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交办执行的案件。

4.统一管理、协调本地区的执行工作。

声明:
  1、本文是作者“玄武李次子”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xsws/pjs/86354.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