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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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丨1、秩序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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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
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丨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1)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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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交通秩序罪判几年
一、妨碍交通秩序罪判几年丨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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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丨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其中一个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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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丨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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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首要分子的司法认定
案情简介: 2008年4月3日14时至22时许,被告人黄然、隋海波因不满沈阳铁路局吉林机务段对其分流的安置,煽动被分流人员到整备车间机车库、梅吉线127公里600米(铁路桥)处和通化车站出站信号机处的正线上,采取坐、卧、站立等方式,阻塞铁路正常作业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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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概念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要件丨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