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的区别1、犯罪的手段不一样,或者采取的手段是比较新颖的,比如说利用网络方面的一些手段。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主要区别体现在诈骗的手段,普通诈骗手段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比如电信诈骗、诱饵诈骗等,手段比较简单;特殊诈骗则是利用网络、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关于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的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的区别
1、犯罪的手段不一样,或者采取的手段是比较新颖的,比如说利用网络方面的一些手段。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利用信用卡诈骗的形式是怎样的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
2、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
(1)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
(2)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
(3)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
3、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才构成本罪。
(1)所谓“使用”,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消费、结算等行为。
(2)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可以是行为人自己伪造后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伪造的信用卡而使用,如果行为人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或者单纯伪造信用卡而没有使用的,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处理。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1、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2、根据信用卡章程,可以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第一,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
(2)第二,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
(3)第三,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
3、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论处。
4、使用涂改卡是不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涂改卡按照有关规定,当然归于无效,但涂改是在作废的真实信用卡上涂改有关信息的伪造行为,是信用卡绝对无效的原因。而作废信用卡是真实信用卡因为法定原因归于无效,并非自始无效。所以,使用涂改卡应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1、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国际性规则,根据这项规则,信用卡的使用权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不得转借或转让。
2、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就将与借用亲属、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为区别开来。
4、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而冒用的,应属于使用伪造的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行为。
普通诈骗和特殊诈骗主要目的都是诈骗,都是为了骗钱,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诈骗应用手段上,其中特殊诈骗可能利用网络、高科技等手段完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