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律师为您说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
宜春律师为您说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3,主体:特殊主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中规
定的人员。
4,主观方面:故意。(学术界有主张是过失和间接故意并存的观点)
罪的认定:
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区别看是否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