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虽然没明确规定这一行为,但各地方有权制定地方法规来执行这个条例,我查过,一般都有规定,所以城管的才有权抓那些贴”牛皮癣”.的.而且广告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
张贴广告的太多了,各种广告到处飞,小区里面居然也有各种广告,后来才进行清理了,一些公告栏里面只有那么点大的空间,全是重复贴的广告,起码有好几层,那么这种张贴广告的是不是属于损坏公私财物。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张贴广告属于损坏公私财物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务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虽然没明确规定这一行为,但各地方有权制定地方法规来执行这个条例,我查过,一般都有规定,所以城管的才有权抓那些贴”牛皮癣”.的.
而且广告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再加上张贴小广告的,大多是因为不符合广告法的要求,如有虚假内容,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如医药等特殊商品未经过审查的,所以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宣传,才需要用这种方法,这样的话,就算城管不抓,工商局的也要抓.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对于你提出的“张贴广告属于损坏公私财物吗”问题,张贴广告是不对的哦,被抓到了可是要受处罚和教育处罚的,如果真的有急事的可以到公安处进行沟通,让他们一起帮忙解决,张贴广告是属于损坏公私财物的。你可以咨询中国辩护人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