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丨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
当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之后,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安全事故的情况的,这样相关部门才可以根据事故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能够谎报事故,否则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你。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从以上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构成要件在文中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不明白,可以登录我们中国辩护人网站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