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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通肇事致人死亡

一、怎样认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逸法律责任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本文讲述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条件,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等内容。更多交通肇事逃逸内……

如何认定通肇事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那么肇事逃逸这就是更为严重的程度。交通肇事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解决,如果只是为了逃避责任的话,那么则将承担很重的处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怎样认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逸法律责任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本文讲述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条件,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等内容。更多交通肇事逃逸内容,请留意中国辩护人交通事故栏目。

所谓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条件,构成这一特殊的情节加重犯其条件为:

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过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够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必须考察死亡结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抢救的不作为而发生,如果救助行为并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个独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认为构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2、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3、另外,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均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论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如果有死亡情况的,则是触犯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会收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并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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