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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丨1、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素有: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素有: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关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1、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素有: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有哪些

(一)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前者必须是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二)在主观方面前者由过失构成,后者则出于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二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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