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法法律法规
  5. 刑法类别

怎么样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丨1、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违法造……

怎么样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关于怎么样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违法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罪均属于违反国家血液、血液制品管理的犯罪行为,主要区别表现在如下方面:从客观要件看,本罪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属于危险犯,其行为主体为实行者;而非法组织卖,血罪则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属于行为犯,其行为主体为组织者。

从犯罪对象而言,本罪侵犯的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而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对象只有血液。从主观的内容而言,本罪是明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或者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而非法组织卖,血罪则是明知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之行为非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
  1、本文是作者“东吴子霸仲谋”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flfg/xflb/116282.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