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行赂罪的数额标准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
俗话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的许多行动都是追逐着利益而行,这并不能说是错的,但是对于身处国家关键位置的工作人员却利用自己的职务违法收取其他人的贿赂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那么在我国对于行贿罪我收受财物的数额有何规定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法行赂罪的数额标准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实际上在贿赂方面对于索贿行为和受贿行为的规定是有一定区别,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主动要求他人给予自己财务以及被动接受财物谁比较严重,一目了然,所以建议涉及到贿赂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联系律师帮忙辩解争取能够判为受贿方面的罪行,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