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收监后之前的刑期算不算缓刑人员被收监后,之前因本案而被实际羁押的日期仍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罪犯,如果因违反缓刑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的,对罪犯将执行原判处的刑罚,在执行刑罚前被实际羁押的日期可以依法折抵刑期。但是,在缓……
在我们处理案件的时候我们在判刑之后可能因为事件的相关情况会判作缓刑,但是在缓刑的时候还是会被收监的,那么收监的期限怎么进行计算呢?下面就有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唤醒收监期的相关计算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缓刑人员收监后之前的刑期算不算
缓刑人员被收监后,之前因本案而被实际羁押的日期仍可以折抵刑期。
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罪犯,如果因违反缓刑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的,对罪犯将执行原判处的刑罚,在执行刑罚前被实际羁押的日期可以依法折抵刑期。
但是,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时间,因未被羁押,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
《刑法》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怎么计算期限
行政拘留的天数折抵刑期,即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减去行政拘留的天数为犯罪分子收监执行的天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七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也就是说罪犯徐某的刑罚应从撤销缓刑的裁定作出之日起开始执行。
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分子被行政拘留的天数,应该看成是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因此应该折抵刑期。如果被行政拘留的天数不能折抵刑期,无疑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进行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们判决的依据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但是会因情况进行调整的比如说调整为缓刑或者是减轻罪行等等,知道自己因受的处罚也是很重要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