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判处缓刑羁押日期该如何算丨1、对判处缓刑的,其羁押日期不得折抵缓刑期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能不能宣告缓刑。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对犯罪嫌疑人逮……
对判处缓刑的,其羁押日期不得折抵缓刑期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能不能宣告缓刑。关于对判处缓刑羁押日期该如何算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对判处缓刑羁押日期该如何算
1、对判处缓刑的,其羁押日期不得折抵缓刑期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能不能宣告缓刑。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5、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不适用累犯,如果原判有附加刑,应当正常执行,不能受到缓刑影响,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算起,羁押时间不能抵减考验期限,缓刑期间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地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批准,随时报告自己行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