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刑可以减几次丨1、减刑次数是没有限定的,但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2、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减刑具体可以减几次,其实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罪犯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就可以争取减刑的机会,尽快从监狱里面出来,改过自新。减刑并不是那么容易,罪犯要积极改造。关于减刑可以减几次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减刑可以减几次
1、减刑次数是没有限定的,但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减刑以后的刑期怎么计算
1、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3、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已经判刑的罪犯,应该要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积极参加改造,争取立功的机会人,让自己能够争取到减刑机会,从监狱里出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