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丨1、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而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只要犯了本罪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属于数量较大而且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死刑。关于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1、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而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法条竞合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军人非法出卖部队武器装备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论处。
2、将盗窃、抢夺的武器装备又出卖、转让的定罪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论处,而将盗窃、抢夺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但如果盗窃、抢夺的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则应以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定罪,而将出卖、转让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综合上面所说的,武器装备是属于部队里面最主要的物质,而且这些物质是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如果出现了非法的出卖和转让的行为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此罪的处罚也会结合国家实际受到的影响来进行判决,所以,对于武器的装备需要加强的管理,不然就会让违法者有机可趁,使国家的利益受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