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夺罪判刑后还要赔偿损失吗丨抢夺罪的被告人被人民判刑后,不影响受害人主张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通过暴力手段对他人进行财产进行抢夺的,有可能构成抢夺罪,公安机关对抢夺案件可以立案侦查的,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证据充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抢夺罪判刑后还要不要赔偿损失?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抢夺罪判刑后还要赔偿损失吗
抢夺罪的被告人被人民判刑后,不影响受害人主张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何提起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条件: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时间: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2)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3)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4)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犯罪和民事赔偿是不相同的,抢夺罪犯罪分子被 判刑后,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中国辩护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