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丨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主要有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对于滥用公司职权的行为,显然是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了重大的侵犯,特别是利用公司职权谋取私利,会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立案标准,还很会判刑坐牢。那么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一、最新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主要有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本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对于在工商管理部门等国家机关就职的公民来说,若是收到了某公司提交的希望股票、债券等的请求,那么是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定完成审批工作的,任何职员都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批准那些不满足条件的申请,否则擅自批准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如有疑惑,中国辩护人随时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