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罚运用
  5. 量刑

既有自首又有累犯怎么量刑

一、既有自首又有累犯怎么量刑自首是一种减轻情节,而累犯是一种加重情节,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采取简单的折抵办法,而应考虑不同情节的地位与作用,分别适用各种量刑情节。具体做法是,先不看量刑情节,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考虑应当判处的刑种与刑度,再从严情节出发估量出刑种……

既有自首又有累犯怎么量刑法律对于不同的罪名都规定了法定刑,但是往往有一个幅度范围,结合不同的量刑情节会有不同的刑罚。如果嫌疑人即有自首又有累犯怎么量刑?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既有自首又有累犯怎么量刑

自首是一种减轻情节,而累犯是一种加重情节,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采取简单的折抵办法,而应考虑不同情节的地位与作用,分别适用各种量刑情节。

具体做法是,先不看量刑情节,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考虑应当判处的刑种与刑度,再从严情节出发估量出刑种与刑度,然后考虑从宽情节决定刑种与刑度。首先根据基本犯罪事实与犯罪性质确定一个基本刑。然后利用情节对量刑进行裁判上的平衡修正。

在法院内部基本上是以百分比的方式来计算刑量的,一般情况下,应先考虑从重情节,根据从重情节对基本刑进行趋重修正。然后再考虑从轻情节,根据从轻情节对经过第一次修正确定的刑罚进行趋轻修正。

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当同一案件中有两个以上的逆向性量刑情节,即有的对量刑起从宽作用,有的对量刑起从严作用,在确定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将这两种情节相互抵销,既不从轻,也不从重,把这两种量刑情节从量刑的因素中删掉。这种简单的、机械的抵销方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每个量刑情节的内涵都是不等量的,不能单纯的折抵。

二、自首和累犯的具体增减幅度是多少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无论是累犯还是初犯,自首可以按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首和累犯同时存在,应当先计算累犯的加重刑,再计算自首的减轻刑。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中国辩护人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西牛游子猢狲”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yy/lx/41336.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