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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100名女性获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

偷拍100名女性获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丨《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偷拍100名女性获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偷拍100名女性获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某先生”是外企高管,王某等人通过现场搭讪,社交软件聊天等形式,约会不同女性并对性爱过程进行偷拍,将性爱视频以200元至300元一部的价格在多家网站上进行出售,受害女性达到300余人,涉案价值超500万元。最终,王某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元。那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国辩护人小编为您解答。

偷拍100名女性获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

《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偷拍100名女性获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有疑问,欢迎上中国辩护人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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