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的取保候审能抵刑期吗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被判刑前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如果是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能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刑事强制措施都能折抵刑期,如果是被羁押的,就能折抵刑期,那么判刑前的取保候审能不能抵刑期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判刑前的取保候审能抵刑期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被判刑前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如果是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被判刑前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如果是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能折抵刑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