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判刑人员发现另有犯罪事实案件怎么管辖丨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在受理民事案件时,由于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各自权限和分工。如果罪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再经犯罪地人民法院判决,则实行先并后减的方法。对此,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已判刑人员发现另有犯罪事实案件该如何管辖。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已判刑人员发现另有犯罪事实案件怎么管辖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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