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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

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如下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国家打击假冒伪劣的产品力度越来越大,但是还是有不法分子私自制造假货的,其中生产假药最为恶劣,不仅致病人的性命于不顾,还很有可能使患者的病情加速恶化,而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呢?小编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处罚内容。

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如下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如果还对以上问题有疑惑可以在中国辩护人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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