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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能不能收缴

违法所得是可以收缴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9条对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有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对违反治安管理……

违法所得能不能收缴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抵制违法的行为,做到人人都遵纪守法。然而总有一些人为了利益或其他而做出违法的行为,有时可能会获得违法所得,那么违法所得能不能收缴呢?下面中国辩护人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法所得是可以收缴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9条对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有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超过追究时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再处罚,但有违禁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违法所得是应该收缴的,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有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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