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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谁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对违法……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在我们经济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很多人对于法律也不是那么重视,对于社会上一些触犯法律的事也是经常见到。对于一些行政案件来说它的管辖地是怎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谁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

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一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公安行政案件过区域是否需要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超过辖区的,不需要指定管辖,按正常的办案程序移送管辖即可。

移送前,应先收集好证据。

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如果您对于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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