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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控告怎样进行受理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控告怎样进行受理丨立案前的初步审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查、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对报案人、控告人、……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控告怎样进行受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要对案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案件事实确实存在的就需要立案并进行刑事控告,那么公安机受理怎样进行刑事控告?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控告怎样进行受理

立案前的初步审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查、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登记,并制作证据清单。

2、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3、迅速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如伤害案件,要立即进行法医鉴定,确定构成轻伤(属于犯罪)或者轻微伤(不构成犯罪)。

死亡案件,要立即进行尸检,确定属自杀、他杀或者猝死。

交通肇事案件,要立即出现场确定双方的责任。

立案前的初步审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查、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4、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立即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办理移送手续。

5、经过审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知被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处理。

6、经过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行政部门。

7、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是指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如打人致轻微伤,盗窃数额不足1000元),或者犯罪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如犯罪人无行为能力、不到法定年龄)。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不等于立案,受理了不一定都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报案、控告、举报的注意事项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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