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内容是什么丨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颁布日期:20000605实施日期:20000605颁布单位: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你办5月23日来函收悉,现复函如下:根据现行机动……
要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出去,给自己的朋友或是亲人的话,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要是没有这类证明的话就无法处理好机动车所有权。那么,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相关所有权知识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内容是什么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公交管[2000]98号
颁布日期:20000605实施日期:20000605颁布单位: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你办5月23日来函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特此函复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中国辩护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