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折抵刑期是怎样的丨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
如果行为人在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前,已经被采取被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管制也是一种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需要认真服刑的。那么,管制折抵刑期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管制折抵刑期是怎样的
《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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