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在押人犯非正常死亡指的是什么丨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事故是指:1、工伤死亡;2、冻死、热死、饿死;3、煤气中毒死亡;4、食物中毒死亡;5、药物中毒死亡;6、看守所干警和住所武警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在押人犯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看守所是关押人犯的重要场所,而看守所在关押人犯的时候,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得对人犯的权益进行非法的侵害,那么看守所在押人犯非正常死亡指的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看守所在押人犯非正常死亡指的是什么
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事故是指:
1、工伤死亡;
2、冻死、热死、饿死;
3、煤气中毒死亡;
4、食物中毒死亡;
5、药物中毒死亡;
6、看守所干警和住所武警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在押人犯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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