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丨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五十……
我们大家都知道,《刑法》中规定的处罚措施都是有一定的机关来执行的,当然不同的处罚,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都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没收财产来讲,执行机关是谁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谁”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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