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谁判决谁核准丨死刑立即执行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律依据丨《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的一种,一般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判决生效以后,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启动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死刑的,才能执行死刑。那么,死刑立即执行谁判决谁核准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死刑立即执行谁判决谁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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