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性病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感染性病。一部分是因为人们没有做好防预措施,还有一些人明知自己患有性病,却还是传染给他人,构成犯罪。那么传播性病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中国辩护人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传播性病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八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传播性病罪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